首页>资讯中心>政策法规

泰州海陵区开展餐饮油烟(燃煤炉)专项整治行动

阅读量:36372020-11-17
0

11月16日,海陵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暨餐饮油烟(燃煤炉)专项整治会。会议明确,即日起,海陵区将开展餐饮油烟(燃煤炉)专项整治行动,11月22日前全面取缔辖区内高污染燃料设施。

海陵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

按照“分类整治、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根据《海陵区大气污染防治决战五十天工作措施》文件要求,开展海陵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整治对象:

海陵区排放油烟不符合国家《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的饮食服务业经营者,重点整治东至兴泰路、南至凤凰路、西至长江大道、北至新通扬运河范围内(以下简称“重点整治范围”)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饮食服务业经营者。

整治措施:

(一)攻坚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未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燃料,使用煤球、废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生物质(树木、板材、纸板、秸秆、锯木、稻壳等)等高污染燃料;

2、未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开关未与风机开关进行联动改造,未定期进行清洗维护;

3、未按照规范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

4、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

5、排放油烟不符合国家《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

6、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


0
最新新闻

关于正虹

业务范围 发展历程 组织架构 荣誉资质

产品中心

VOCS处理设备 智慧环保物联网平台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项目案例

项目案例

资讯中心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加入我们

人才招聘 合作关系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子地图 留言板

关注正虹环境

在线咨询

周一至日 8:30-18:00

400-060-2822

COPYRIGHT©2014 广州正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3020019号 公安粤公网安备44011202002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