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表决通过《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批准,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了解更多大中型餐饮业户,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施。鼓励小型餐饮业户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施。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必须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共享给其他有关部门。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施的安装费用和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由餐饮业经营者承担。
了解更多2月1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智慧监测试点工作选取13个省份、16个地级市(含雄安新区)开展先行先试,试点周期2年,重点提升支撑服务保障、智慧监测基础、服务群众等三方面能力。
了解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于2021年7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明确要求全市大中型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同时要求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
了解更多成都召开噪声和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有关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强调已经将噪声和油烟污染整治纳入了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八大行动”。要求抓紧梳理问题清单,狠抓整改落实,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违法行为;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智慧管理,增设噪声和油烟自动监测设备,建设“数智噪声”平台;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噪声和油烟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全民参与、人人环保”的良好氛围。
了解更多近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修正,重点聚焦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其中,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人、业委会、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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