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餐饮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主要行业蓬勃发展,但随之而来的诸多环境问题也日益彰显。有研究表明,餐饮油烟是细颗粒物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未经处理直排至大气中会造成严重污染。餐饮油烟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对人体健康的损害。有研究表明,各餐饮源油烟PM2.5值比大气背景值高出数十倍,其中烧烤的油烟PM2.5值更是可达5659μg/m3。不仅如此,餐饮油烟中还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和部分致癌物质,对人体健康也有极大危害。
一、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分析
2017年,天津市某中心城区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4344件,涉及餐饮油烟的1738件,占比达40%,其中约45%的油烟问题存在反复信访的情况。2017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区接督察组转办交办的信访问题469件,其中反映油烟扰民问题143件,占比达30.5%,涉及餐饮企业299家。
1.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馆规模小、经营状况较差
从企业形态来看,被投诉的餐馆95%以上是个体工商户,且经营规模较小。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较好的餐馆往往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能够较好地执行各项环保制度。而规模较小、经营状况较差的餐馆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
2.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馆多处于环境敏感区
以天津市某中心城区为例,被投诉的餐馆大都是开办在无公共烟道居民楼内的小餐馆,由于处于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内,邻近的居民对油烟等气味非常敏感,投诉时通常称油烟污染导致或加重其呼吸道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症,情绪不稳,要求关停餐馆。
3.餐饮油烟污染的受害者特定
与其他类型的大气污染相比,餐饮油烟污染的受害者更加特定,一般为餐馆排烟口附近的居民。以天津市某中心城区为例,餐饮油烟污染的投诉人几乎全部是餐馆排烟口附近的居民,特别是对于开办在无公共烟道的居民楼底商的小餐馆,其油烟排放对楼上的居民有直接影响,他们成为餐饮油烟污染投诉的主要对象。
二、餐饮油烟的治理建议
1.完善区域规划,加强监督管理
政府在编制城区总体规划时,应因地制宜,规划好餐饮布局,将餐饮企业相对集中安置。建议对存量的开设在居民楼底商的餐饮企业,政府要结合区域规划,建立迁移机制,鼓励引导餐饮企业主动迁址。对于新建和在建的楼盘要按照功能要求配套建设专用油烟管道。各级政府部门对现有餐饮企业加强监督与管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限期安装;对安装过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应经常抽查,监测油烟的排放浓度和设备的净化效率,确保油烟能达标排放。
2.建立部门联动,抓好源头治理
餐饮油烟整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建立一个环保、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街道办事处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做到信息共享、分工合作、协作配合。餐饮油烟问题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监管源头出现问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均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但在餐饮项目取消前置审批的情况下,就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餐饮经营的证照管理,从严把好审批准入关口,加大事后监管力度,依法整治超范围经营,取缔无照经营。
仍以天津市某中心城区为例,该区办理的中央环保督察件中,凡涉及油烟的餐饮企业在安装油烟净化器后,其油烟排放大都符合1㎎/m³的天津市地方标准(注:国标是2㎎/m³),即便如此,群众反映油烟扰民的问题仅是得到一定程度缓解。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庞大的底商餐饮存量,且存在无照经营、超食品经营许可范围经营的餐饮企业占比很重。因此,建议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及超食品经营许可范围经营治理的力度,从源头上管控油烟扰民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在发放餐饮类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时,要先行核查经营地点是否符合环保法要求,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3.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净化效率
当前市场上的油烟净化设备大多在使用初期净化效果极好,使用一段时间后如果不及时定期清洗、维护,净化效果将大大降低,而相对较高的清洗维护费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因此,开发效率高、运行稳定、投资少、占地小、运行费用低、操作维护简单的油烟净化技术和设备,仍然是我国控制油烟污染的研究重点。目前,光解氧化等新技术因具有高效节能、占地面积小等优势将成为新型净化技术的重点研究领域。
(孙华林)